文章导读 本文包含以下内容: 01 院校&专业情况介绍 02 学制&学费&奖学金情况 03 报录比相关数据 04 考试科目介绍 05 复试方案(2023年官网公布)
01、院校&专业情况介绍
经济学院概况 向上滑动阅览 学院毗邻龙洞森林公园,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学院下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经济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金融工程、数字经济4个专业,秉承“笃行博学、格物致知”的院训,借助学校工科优势,开拓进取,培育专业特色,着力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经贸人才。
教学和学科建设方面成果丰硕。拥有国家双语示范课程和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各1门,省级一流课程和精品资源课6门,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覆盖全部专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项目20多项。2015年获得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涵盖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7年以来,金融专业硕士授权点、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点及数字经济系统优化二级学科博士点相继获批。
教学科研机构平台众多。作为广东制造业大数据创新研究中心重点智库和金砖国家中方副理事长单位及广东省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决策研究基地,连续举办九届中国新兴经济体年会、七届大数据产学研高峰论坛,我院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其他的教学科研平台包括双语教学与国际交流中心、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产融研究与服务中心等。
硬件设施一流。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业大数据决策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实验室,获批省级数字经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实验中心总投资超过1100万元,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10月,更名为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入学一周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 师。导师负责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全程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包括课程选择、论文选题、科学研究、教学实践、论文撰写、职业规划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两周内制定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参加导师团队科研项目,并完成教学实践环节。其中,第四学期参加中期检查;第三学年完成学位论文。
应用经济学主要研究方向: 向上滑动阅览 (一)工业数字经济 瞄准数字化背景下的广东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需求,依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实验室、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两大省级科研平台,围绕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背景下的资源配置理论与实践问题,主攻工业数字化创新与转型、平台经济与工业互联网治理、网络隐私与监管、基于大数据的产业经济分析等,为广东数字经济转型升级做出积极贡献。
(二)数字金融与工业服务 瞄准广东打造双十产业集群与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的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需求,依托智慧金融系统集成与创新中心,主攻制造业产业数字转型中的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投融资、供应链金融及其应用等。
(三)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围绕广东经济发展的新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重大机遇,依托广东省重点智库-广东制造业大数据创新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工业数字革命下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全球影响力培育,区域协调发展新战略与粤港澳大湾区工业空间布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工业企业劳动力市场变迁与应对策略等。
(四)数字贸易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合作与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凭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和广东省涉外智库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的身份,努力建设金砖国家研究中心,主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经济合作机制、数字贸易、制造业对外投资、国际价值链等研究领域,发挥撰写资政报告的特色与优势,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理论指导。
应用经济学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主要由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 补修课五个模块构成。其中,补修课程主要针对跨学科考生。本科专业为非经济、 管理类的研究生须补修本科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门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合 格成绩,但不计入学分。(下图是专业课必修部分)
02、学制&学费&奖学金情况
专业名称及代码: 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硕士)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5)经济学
同等学历者加试科目 政治经济学 统计学原理
学费与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为三年。 收费标椎为[8000]元/年。
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 600元/月,发放10个月,合计6000元/生·学年(100%覆盖) 2、校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0000元/生·学年 二等奖:6000元/生·学年 三等奖:2000元/生·学年 3、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学年(评审) 4、单项奖学金 200-1000元/生·学年(评审)
03、报录比相关数据
23年录取相关具体数据
21-23年录取相关具体数据
第一志愿录取名单(含初试分数!)
04、考试科目介绍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825)经济学
专业课参考书: 尹伯成.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第九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2023年825经济学专业大纲
05、复试方案(2023年官网公布)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考核时间:3月28-29日
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 3月27日早上9: 00-11: 00,地点: 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B北217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齐全下列材料(纸质版原件),并于资格审核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复试考核安排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专业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 金融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8:30--9:30 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8:30--9:30 复试方式:现场笔试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金融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开始 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10:00开始 复试方式:现场面试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金融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开始 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专业考核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10:00开始 复试方式:现场面试考核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考核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等候室签到,等候室为实验楼B南301P1。
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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