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简称“拔尖计划”。
“拔尖计划”是指主要面向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选拔思想过硬、能力突出、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培养对象,对其实施科学化、个性化的培养,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使他们在校期间保持“领跑”状态,在今后工作中具备“领军”素质,成为德才兼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勇于担当、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能力的精英人才。 选拔条件
硕士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进入“拔尖计划”:
①硕士一年级申请加入“拔尖计划”的条件:硕士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3%者(具体比例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或在选拔前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攻读硕士学位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提出过发明专利申请、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加学校认可的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以上奖项。
②硕士二年级申请加入“拔尖计划”的,其在硕士一年级所取得的学术成果须达到当年“拔尖计划”硕士生培育对象中期考核要求。
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方式录取的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下同),由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当年接收推免生数量、近三年推免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等,将名额直接分配至学院,由学院制定具体选拔条件开展选拔工作。
奖学金
学校设立校、院二级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奖学金,培养对象可同时申请,鼓励各学院积极拓展校友等社会资源冠名设立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金:
(1)校级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奖学金:硕士生培养对象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入选后一次性先行发放40%,期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60%,未通过期终考核者不予发放。
(2)院级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奖学金:硕士生培养对象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入选后一次性先行发放40%,期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60%,未通过期终考核者不予发放。
(3)除获得上述奖励以外,培养对象在通过第一年考核后,可向所在学院、学科或导师另行申请最高20000元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和条件由各学院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