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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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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工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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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5 15:47
标题:
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 11845) 2017 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等 48 个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拟招收 1700 余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拟招收 460 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拟招收 15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统
一下达为准。
一、招生类别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
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
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
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
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
研究生。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见“广东工业
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
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可选报该计划。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
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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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及程序 1.我校 2017 年继续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凡获得所
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3.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程序
(1)外校推免生须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前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w.gdut.edu.cn
)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外校学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电子版发到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纸
质版复试时提交)。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
http://yz.chsi.com.cn/tm/
)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校。
(3)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与考生确定复试时间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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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情况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
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
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
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
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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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
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
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
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
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将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
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
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准考证打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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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26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
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
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 年 12 月 24 日—25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考试地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具体
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5.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共六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联考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
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
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
例进行差额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
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
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
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
(MEM)),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 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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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
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六、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
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
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
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生类别 录取类别 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7000 元/年
定向 8000 元/年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不含
定向生)
12000 元/年
翻译硕士 15000 元/年
工商管理(MBA) 25000 元/年
会计(MPAcc)
按全日制培养,20000 元/年,三年
合计 60000 元;
按非全日制培养,25000 元/年,三
年合计 75000 元。
工程管理(MEM) 20000 元/年
其它专业非定向 10000 元/年
其它专业定向 15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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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八、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助学金 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
学金(元/生·学年)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
金(元/生·学年)
研究生联合培
养基地补助
(校外)(元/月)
国家奖学金(元
/生·次)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 生·学年)
800 10 个月 8000
一等奖学金 12000
二等奖学金 8000
三等奖学金 6000
10000(选拔)
1500 左右(依
据合作协议)
20000(评审)
说明:
1.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100%覆盖所有入学报到新生(按
考生的报考情况确定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 20%,二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 30%,优
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
2.助学金 100%覆盖,学业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以学术成果评定,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均可参评,其中一等奖学金 20%,二等奖学金 30%,三等奖学金 50%。
3.硕士生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可以获得 1 万元/年奖学金,特别优秀者
学校将提供 10 万元/年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 1-2 年。
4.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
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派往与我校合作建设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课题的研
究生,按研究业绩可以获得 1500 元/月左右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具体根据相关协议
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外单位)直接支付研究生。
6.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二)推免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1.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12000 元,并每年给予助
学金 8000 元。
2.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将全部进入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第一年
获得资助 10000 元。其中,被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和优势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所属
专业(具体如下)录取的,另外获得重点学科资助 20000 元,并择优推荐出国出境进行
联合培养,学校资助 10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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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类
别 领域、学科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
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攀峰重点
学科
机械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02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优势重点
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0814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轻工化工学院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设计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 设计学
特色重点
学科
应用数学 应用数学学院 0701 数学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学院 0808 电气工程
热能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信号与信息处理 信息工程学院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企业管理 管理学院 1202 工商管理
3.在学院录取的推免生中绩点最高者,第一年将优先推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 元/人。
九、充分利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
为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省内科技创新企
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企业的优质资源,共同
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和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高
新科技研发平台,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广东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
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目前我校已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95 个,省级示范基
地 27 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 1 个)。我校将与更多的省内相关领域的龙头科技创新企
业(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更多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
示范基地 2017 年继续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部分由企业导师单独招收,或由
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联合招收。其中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地级市政府共建的 3 个研究生联
合培养基地将招收近 10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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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我校 2017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
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
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基地)进行联
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
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拟招生数
中山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23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07 电气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二)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 2017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
——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 2017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
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
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拟招生数
佛山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24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07 电气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三)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 2017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
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
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
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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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拟招生数
东莞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48
085236 工业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轻工化工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计算机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十、就业
1.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
信息不实,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
研究方向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推荐至其他院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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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gdut.edu.cn
)”查阅或下载我校“2017 年硕
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
“201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真题)”。 7.我校将在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gdut.edu.cn
)”上及
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考生还可以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网站客户端,
第一时间掌握我校招生资讯。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也可浏览
我校有关学院网页,了解学科专业、导师等情况。
以上规定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的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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